企业名称: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20.04.21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概况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荒川化学”) 是日本荒川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独资企业,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800万美元整,位于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厂区占地面积49942平方米,公司主要生产造纸用聚合系列、乳化系列产品以及聚氨酯树脂产品、助焊剂产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见表1。
1 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工业三区 所在区 南通开发区
企业性质 外资独资 所在街道(镇) 港口工业三区
法人代表 吉村博文 法人代码 913206917596651129
所在社区(村) / 联系电话 0513-85996392
环保负责人 成浩燕 联系电话 0513-85996390
邮政编码 226017 职工人数 85
企业规模 小型 占地面积 49942平方米
主要原料 丙烯酰胺、乙酸乙酯、异丙醇等 所属行业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1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C2669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
主要产品 造纸用聚合系列、乳化系列产品,聚氨酯树脂,助焊剂 经度坐标 东经120°57′12″
纬度坐标 北纬31°50′21″
公司具体环评及验收情况见表2。
表2     环评及验收情况
项目 环评批复情况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验收单位 验收文号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造纸用聚合系列、乳化系列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管[2004]52号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06.7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8×100m3FRP丁类物质储罐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表复[2007]029号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验[2009]0089号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50 m3稀释釜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表复[2007]107号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600吨聚氨酯树脂扩建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管[2012]071号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验[2014]0066号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通开环验[2016]018号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助焊剂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表复[2014]020号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通开环验[2016]019号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2100吨纸力增强剂扩产项目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通环管[2015]010号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通开环验[2017]034号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聚氨酯树脂产品方案调整项目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通开发环复(书)2016086号 目前正在建设中
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聚氨酯树脂及造纸添加剂储罐改扩建项目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通开发环复(表)2018124号 目前正在建设中
      公司目前有员工85人,其中生产人员32人,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运行330天。污染源类型为废水、废气和噪声。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为间断排放。生产废水经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由20m高烟囱排放。
     我公司废水的COD、pH、流量、雨水的COD、pH、氨氮采用自动监测方式,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及废水的其他污染因子采用委托监测方式。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制订《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局备案
备案号:320609201845M
环境风险评估情况 文件太大,需要可以与工厂环保负责人联系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已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 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每年进行演练
落实整改要求情况
 
 二、监测点位示意图
    废水、雨水、有组织废气、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如下,其中公司边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为,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三、监测内容
  污水      
序号 项目 地点 自动监测频次 手工/外部监测频次 标准 备注
1 pH 污水总排口 在线监测,1h/次 日/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 6-9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手工需取样3次及以上
2 化学需氧量(COD) 在线监测,排放期间1h/次 日/次 500mg/L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手工需取样3次及以上
3 BOD5 / 季度/次 300mg/L  
4 悬浮物(SS) / 月/次 400mg/L  
5 石油类 / 半年/次 20 mg/L  
6 丙烯腈 / 季度/次 5 mg/L  
7 丙烯酰胺 / 半年/次 5 mg/L  
8 甲苯 / 季度/次 0.5mg/L  
9 总氮 / 月/次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70mg/L  
10 总磷 / 月/次 8mg/L  
11 氨氮(NH3-N) 在线监测,排放期间1h/次 周/次 45 mg/L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手工需取样3次及以上
12 总有机碳 / 季度/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 -  
13 可吸附卤化物 / 季度/次 5mg/L  

   清下水  
序号 项目 地点 自动监测频次 手工/外部监测频次 标准 备注
1 pH 雨水总排口 在线监测,排放期间8h/次 日/次 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C级标准 6-9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手工需取样3次及以上
2 氨氮(NH3-N) 在线监测,排放期间8h/次 日/次 25mg/L
3 化学需氧量(COD) 在线监测,排放期间8h/次 日/次 环评标准 40mg/L

   厂界噪声  
序号 项目 地点 自动监测频次 手工/外部监测频次 标准 备注
1 厂界噪声 厂界东1米 / 季度/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功能区标准 昼间65dB
夜间55dB
 
2 厂界西1米
3 厂界南1米
4 厂界北1米
   废气  
序号 项目 地点 自动监测频次 手工/外部监测频次 标准 备注
  1.  
苯乙烯 排气筒1#
(20m)
/ 季度/次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20mg/m³  
  1.  
丙烯酰胺 / 半年/次 5.0mg/m³  
  1.  
环氧氯丙烷 / 半年/次 5.0mg/m³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1.  
丙烯酸 / 半年/次 20mg/m³  
  1.  
挥发性有机物 / 月/次 -  
  1.  
臭气浓度 / 半年/次 1500(无量纲)  
  1.  
丙烯腈 / 季度/次 5.0mg/m³  
  1.  
异丙醇 排气筒2#
(20m)
/ 半年/次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1.  
甲苯 / 季度/次 25mg/m³  
  1.  
乙酸乙酯 / 半年/次 50mg/m³  
  1.  
2-丁酮 / 半年/次 -  
  1.  
挥发性有机物有机物(入口) / 月/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1.  
挥发性有机物(出口) / 月/次 60mg/m³  
  1.  
甲苯二异氰酸酯 / 半年/次 1mg/m³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1.  
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 / 半年/次 1mg/m³
  1.  
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 半年/次 1mg/m³
  1.  
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 / 半年/次 1mg/m³
  1.  
颗粒物 / 半年/次 20mg/m³  
   厂界  
序号 项目 地点 自动监测频次 手工/外部监测频次 标准 备注
  1.  
非甲烷总烃 厂界 / 季度/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4.0mg/m³  
  1.  
颗粒物 / 季度/次 1.0mg/m³  
  1.  
氯化氢 / 季度/次 0.2mg/m3  
  1.  
/ 季度/次 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0.12mg/m³  
  1.  
甲苯 / 季度/次 0.6mg/m³  
  1.  
二甲苯 / 季度/次 0.3mg/m³  
  1.  
臭气浓度 / 季度/次 20(无量纲)  
  1.  
丙烯酰胺 / 年/次 0.1mg/m³  
  1.  
乙酸乙酯 / 季度/次 4.0mg/m³  
  1.  
苯乙烯 / 年/次 0.5mg/m³  
  1.  
环氧氯丙烷 / 年/次 0.02mg/m³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1.  
丙烯腈 / 年/次 0.15 mg/m³
  1.  
丙烯酸 / 年/次 0.25mg/m³
  1.  
/ 季度/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中二级标准 1.5mg/m³  
  1.  
硫化氢 / 季度/次 0.06mg/m³  
  1.  
苯并(a)芘 / 年/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0.008μg/m³  

四、监测方法及监测质量控制
1、自动监测
     我公司废水监测设备有TOC在线检测仪、氨氮检测仪、pH计、流量计、数据采集仪,定期维护保养、校准、检定,能够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目前已与环保部门联网。
    我公司雨水监测设备有TOC在线检测仪、氨氮在线检测仪、pH计、流量计、数据采集仪等设备,作为雨水外排时的监测设备,已与环保部门联网。
    目前,我公司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维护合同。要求第三方公司做好设备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对比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及时处理、记录异常情况。
2、手工监测
    我公司不具备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及废水(除COD、pH、氨氮、流量)的监测能力,因此以上项目为委托监测。在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时,能够明确监测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3、监测信息及保存
    本公司按要求建立完整的监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保存原始
监测数据记录和监测数据报告、监测期间业务运行记录以及手工委托监测的委托合同、承担委托任务单位的资质和单位基本情况等资料,原始监测数据报告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3年。